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编辑日期:2017/12/15  作者:芜湖县政协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县政协常委  县医院副院长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日常医疗需求不断增加,也给院前医疗急救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一、院前医疗急救的重要性 

    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每年发生心源性猝死54.4万例,70%发生在院外。近年来,我县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人民群众的院前医疗急救需求也在不断释放和增加。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增多,危重患者的转运救护,交通、工伤事故,抗灾减灾,突发公共事件,110社会联动,以及中考高考、大型会议、大型体育赛等医疗保障任务,都给我县现有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据县医院120急救中心统计,近3年院前医疗急救出车平均每年3000车次,危重患者转诊约700车次,平均每天出车10.27车次,其中接受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调度出车医疗救援每年约800车次,院前急救呼叫量年均增长6%,任务相当繁重。
    二、现状与不足 
    目前,我县医疗机构有县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2所,妇幼保健所1所,镇卫生院5所,民营医院3所,村卫生室112所,个体诊所48所。据初步统计,县医院拥有救护车4辆,县中医院、县惠民医院各拥有救护车1辆。县医院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人员9名,其中驾驶员3人,医师、护士各3人,按一名驾驶员、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的最低基本配置,只能配备救护车3辆轮流值班。县中医院、县惠民医院除驾驶员外,均无相对固定的医护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来时只能随机临时指派。镇卫生院、社区诊所、村卫生室均无专职或相对固定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人员和设备。拥有救护车辆的医院各自为阵,未能形成统一指挥调度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系统。现阶段,承担全县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县医院,全县未成立独立建制的院前医疗急救中心。整体而言,全院前医疗急救存在体系不健全、布局不合理、经费不足,以及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人员缺乏,严重影响制约了日常医疗急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县政府应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领导,研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以及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发改(物价)部门应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人社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产生的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并向急救中心提供道路交通实况信息;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属于社会救助对象的伤病员的认定和救助。 

    (二)构建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以县医院120急救中心为主体,建立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和网络平台,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惠民医院,以及5个镇卫生院为网点的布局组建网络,形成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网点快速反应、协同高效应对的机制。依据《安徽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达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间期(接听呼救电话到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10-15分钟;
郊区、农村等地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间期15-20分钟的目标;边远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急救服务半径和急救反应间期,从而形成急救服务半径合理、急救反应快间期短、对县域面积与人口能有效覆盖的格局。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经费保障和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作为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是政府应急体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向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行捐赠。

    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包括120指挥调度中心场地建设、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调度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救护车与车载医疗设备配备与维护、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培训等方面。其中救护车按每5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编制人员按每辆救护车至少4人的标准配备。同时,针对我县急救呼叫号码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对现有的其他号码予以规范整顿,统一使用“120”作为本地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四)加强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研究表明,当心脏骤停时,心肺复苏在1-5分钟内的成功率最高;严重创伤病人抢救的黄金时间为30分钟。在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第一目击者现场即时展开的医学救助显得尤为重要,有时甚至决定着疾病的最终转归。“急救社会化、结构网络化、抢救现场化、知识普及化”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做好对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可由医疗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普及宣传和培训任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宣传普及急救知识、统筹利用社会急救资源,提高社会急救能力。民警、消防队员、安保人员、导游、教师、公交驾驶员等应当参加急救培训,掌握必要的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医疗急救保障纳入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学校、长途客运站、体育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建筑施工单位、大型企业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应根据安全保障需要配置医疗急救设备设施和药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急救保障能力。